4月8日至10日,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安办第二督查组刘鸿儒处长一行深入包头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就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从“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随机抽取昆区、青山区、九原区、土右旗食品生产、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食堂、餐饮单位等业态点位,对照《督查工作清单》详细查看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仔细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包保干部履职情况,并现场对分层分级包保督导机制、《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进行宣讲普及。
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包保干部、基层监管人员提出的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查组进行了现场指导与认真讲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我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真正落实落地落细指明了方向。
4月10日,督查组召开反馈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在督导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闭环、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授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亮点,指出了包保干部督导能力提升、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实效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督查组强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党政同责”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食药安办要按照全区《2024年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四项长效机制”,以“十个全覆盖”为目标,持续有效推进分层分级实操培训、食安委领导(包保干部)带头授课、督导督查、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指导、督促企业主体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帮助其切实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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